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公示活動的通知

 政策指南    |      2020-02-17


為引導企業誠信守約經營,鼓勵支持企業加強合同和信用管理,促進我市企業信用體系建設,根據《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規則》及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通知精神,現將開展2019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公示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申報條件

申報公示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:

(一)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二年(201712月31日前登記注冊的);

(二)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,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;

(三)合同履約狀況良好。除不可抗力、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,合同履約率達100%;

(四)無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,未被列入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廣東)-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”;

(五)企業經營效益良好,同意由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公示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、總產值(營業額)等信息在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。

二、提交申報材料要求

(一)《2019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》;

(二)《2019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》;

(三)企業2019年度資質證書、榮譽證書復印件(加蓋公章);

首次申請企業提供第(一)(三)項材料;已公示2018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的企業,提供第(二)項材料。

三、活動安排

 ?。ㄒ唬┥暾埞酒髽I應于即日起20203月31日期間登錄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系統”(http://sz.gdgs.gov.cn/home)填報申請公示相關事項,并備妥相關紙質申報材料。

  (二)申請公示企業完成網上申請后,市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的企業請將相關紙質申報材料提交至本局;各區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的企業提交至所在區局。

(三)本局將于20206月在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系統”公示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,并在該系統中的“企業公示”頁面展示《廣東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公示證書》(電子版)。

  四、注意事項

  (一)請各申請公示企業關注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系統”的最新消息,廣東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公示活動的有關通知均在網站發布,本局不另發函通知。

  (二)申請公示企業須如實填報有關情況及信息,并對所提交材料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。對弄虛作假騙取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公示的,本局將撤銷其公示,并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系統”向社會公示,被撤銷公示企業將連續4個年度禁止參加公示活動。

(三)公示企業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制作證書、牌匾,相關費用由企業自理,本局不收取任何費用。公示企業制作證書后,可到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的市場監管部門加蓋公示印章。

(四)公示企業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,對于經核實存在失信等行為的企業,將依據規定撤銷其公示。企業最新公示情況請以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系統”查詢為準。

(五)公示后,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企業可于15天內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復核,逾期不予辦理復核。

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公示活動的,參照本通知執行。

特此通知